(一)若发现他人侵占自己财物,应及时收集证据,比如保管协议、交易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财物归属及对方侵占事实。
(二)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要求其归还财物,过程中注意保留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
(三)若协商无果,当侵占数额达到一万元标准时,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若侵占人在案发后有积极退还财物、取得谅解等情节,可向法院说明,争取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