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子女年满18周岁但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父母应继续履行抚养义务,可通过支付学费、生活费等方式保障子女学业。
(二)当子女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需在经济、生活上给予支持,如提供必要的医疗费用等。
(三)对于不满两周岁子女,母亲通常直接抚养,父亲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抚养费。
(四)已满两周岁子女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父母可提供自身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由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
(五)子女已满八周岁,父母应与子女沟通,尊重其真实意愿选择抚养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