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子女两周岁以下,想要争取抚养权,女方应尽量避免出现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况;男方若要争取,需证明女方存在上述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
(二)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若想优先获得抚养权,可从以下方面努力:提供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证明;证明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说明自己无其他子女而对方有;指出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
(三)当子女已满八周岁,要积极与子女沟通,让其表达愿意随自己生活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