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嫌疑人可能判处管制等刑罚,或有患病、怀孕等情况,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等,可申请取保候审。申请时需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怀孕证明等,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
(二)若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但存在患有严重疾病等情形,或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却无法提供保证人和保证金,可申请监视居住。申请时同样要提供相应证明,由办案机关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