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准备提起诉讼时,需先明确案件类型,因为不同类型案件立案受理费不同。若为财产案件,要准确计算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对应比例分段累计交纳费用。
(二)非财产案件中,像离婚、侵害人格权等案件,除固定收费外,涉及财产分割或损害赔偿超一定金额部分需额外按比例缴费,要提前核算好。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先判断有无争议金额或价额,再确定收费标准。劳动争议和行政案件按规定的固定金额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不同情形交纳;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不同情形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