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嫌疑人涉案流水300万,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认定为坦白,以获得从轻处罚。
(二)若有其他案件线索等情况,可向司法机关提供,争取立功表现,从而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若存在自首情节,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在法庭上合理提出,让法院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四)若不是累犯,可向法院强调自身并非屡教不改,请求法院在量刑时适当从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