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老婆婚前财产登记在其名下,无书面约定,离婚时另一方不要试图分割该财产,因为这属于老婆个人财产。
(二)若双方有书面协议约定该婚前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先友好协商分割方式,达成一致意见。
(三)若协商不成,可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等待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