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前购买的物品处理方式需区分性质,共同财产购买的一般均等分割,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一方有法定过错情形时另一方分割财产可请求对过错方少分或不分。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若物品由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双方可协商归属,获得方给另一方物品现有价值一半的补偿。而用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物品,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当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法定过错情形,另一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请求法院让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这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无过错方损失,但并非严格意义的赔偿。若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