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一方隐瞒的婚前财产婚后形态变化且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或有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收集相关财产混同、增值的证据,如银行流水、投资记录等,向法院主张分割这部分财产。
(二)若一方隐瞒财产行为造成损失,要准备好证明损失存在及与隐瞒行为关联性的证据,如因财产隐瞒导致的经济困境证明等,要求损害赔偿。
(三)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前隐瞒本应属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及时整理财产线索、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