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父母买房写对方名字,通常房产属对方个人财产,但存在特殊情况,如附条件赠与可撤销、按协议约定处理,婚姻存续期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获房方需补偿另一方。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婚前父母买房写对方名字,正常会被认定是对对方的赠与,房产自然归对方个人所有。不过要是有证据表明是为结婚购房且双方有共同生活意愿,父母出资就可能是附条件赠与,当结婚目的无法达成,父母能主张撤销赠与并要回房产。若双方签订协议对房产归属做了约定,那就按约定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双方共同还贷,这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获得房产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补偿。如果在这类房产问题上你有疑惑,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