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结婚10天女方提出离婚,若同意可签书面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若不同意,女方起诉时需积极应诉,女方无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一般不判离,若判决不准离婚后女方又分居满一年再起诉,法院通常准予离婚。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完成离婚手续。所以若双方都有离婚意愿,按此程序办理即可。而当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起诉时,法院判决离婚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若女方无足够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不会轻易判离。不过若女方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法律认定双方感情破裂的可能性较大,法院通常会准予离婚。如果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方面的困惑,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