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在结婚半年离婚时请求返还彩礼,先判断是否存在两种法定情形,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需以离婚为前提。
(二)若有上述情形,要注意法院会结合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数额、用途及双方过错等因素确定返还比例。
(三)当事人主张返还彩礼,需提供证据证明符合法定情形,如未共同生活的证人证言、生活困难的经济状况证明等,避免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