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遭遇行政赔偿范围内的情况,受害人可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若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当遇到刑事赔偿范围内的情形,赔偿请求人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若不服该决定,可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仍不服,可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