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在因怀孕流产离婚时,若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过错情形,女方可收集对方过错的相关证据,如重婚的结婚证、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家暴的报警记录等,依民法典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二)在主张赔偿时,要从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所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方面准备材料,以争取合理赔偿数额。
(三)若男方无上述法定过错,女方可向法院说明流产对自身身体和精神造成的影响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请求法院基于公平原则酌情判男方给予一定经济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