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老人同居未领证,房产分割按不同情况处理。同居前一方购买的归个人,另一方无权分;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依出资比例确定份额,无法确定则等额享有。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老人同居未领证时的房产分割,若一方在同居前购买房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不具备分割资格。而在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确定各自份额,出资多的可以适当多分;若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等额享有。实践中,主张房产权益的一方需要提供出资证明,像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即便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只要另一方有出资证据,就可要求按出资比例分割。若双方对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判决。如果您在老人同居房产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