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争取子女抚养权:不满两周岁孩子原则归母亲,女方可证明自己陪伴孩子时间多等对孩子成长有利因素,争取抚养权。
(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女方没收入可适当多分割。
(三)抚养费问题:女方取得抚养权,男方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和期限先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四)保障生活:女方离婚后积极找工作,保障自身和孩子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