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通用立案标准: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达到该标准公安机关可立案追诉。
(二)关注本地标准:各地区会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需留意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
(三)重视特殊情形:即使诈骗金额未达标准,但存在通过多种渠道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等情形,也可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