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案在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被告下落不明公告期满未到庭、原告申请撤诉未获准许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被告反诉这三种情形下会缺席判决,但法院会谨慎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诉讼中,若被告无视传票传唤,既无正当理由又不出席庭审,或者未经法庭许可就中途退庭,法院有权进行缺席判决;当被告下落不明,法院采取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被告仍未出现,也会进行缺席判决;若原告申请撤诉被法院裁定不准许,之后原告经传票传唤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此时被告反诉的,法院会对原告进行缺席判决。不过,由于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法院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裁判。如果您在离婚案件中遇到类似情况,对法律程序和自身权益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