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获得抚养权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二)若有抚养权一方要求另一方配合交付孩子等,对方不履行,可向一审法院反映,法院会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以促其履行义务。
(三)若对方经教育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不过强制执行对象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非孩子本身,法院可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情节严重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