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借条注明还款日期,要在还款日期届满次日起三年内及时主张权利,可通过书面催款函、短信、微信等方式留存主张权利的证据。
(二)借条未注明还款日期,债权人虽可随时要求还款,但要给对方合理准备时间,在宽限期届满次日起三年内主张权利。
(三)在时效期间内,可通过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方式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断后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四)若权利受损害超过二十年,一般法院不予保护,但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