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与父亲进行友好协商,就抚养权、抚养费等关键问题达成共识并签订书面协议,这样能和平解决问题,避免矛盾激化。
(二)若协商失败,母亲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三)诉讼过程中,母亲要积极收集父亲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像虐待遗弃孩子、有不良恶习、患严重疾病等情况;同时准备好能证明自己有能力给孩子更好生活和教育条件的材料,如稳定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