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自己或他人挪用私企公款构成挪用资金行为,应及时退还挪用资金,在提起公诉前退还可从轻、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还能免除处罚。
(二)犯罪嫌疑人可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
(三)若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也能在量刑时得到从宽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