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两周岁以下子女,母亲若想获得抚养权,需确保自身不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形,如无严重疾病、能尽抚养义务等。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母亲可收集稳定的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证明等材料,来证明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子女成长。同时若子女长期随自己生活,可提供相关证据说明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母亲可通过与孩子沟通交流,争取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的意愿表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