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婚前协议时要确保是双方真实意愿,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以保障协议本身合法有效。
(二)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这样才能避免协议被认定无效。
(三)若涉及放弃遗产条款,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表示,明确自己放弃遗产的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