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情况:当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死亡且是法定继承时,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通常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遗嘱继承情况: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该部分遗嘱涉及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因为遗嘱继承人先死亡导致遗嘱该部分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