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抚养权案件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法院可缺席判决;若被告是必须到庭的当事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拘传其到庭,且被告不到场不影响法院对抚养权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解析:
在抚养权案件里,缺席判决是在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法庭审理时,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而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若其不到庭就无法查明抚养权相关事实,法院有权采取拘传措施,前提是经过两次传票传唤且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即便被告不到场,法院也会依据现有的证据和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对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问题作出公正判决。如果您在抚养权案件中遇到类似问题或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