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婚前购房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女方可收集共同还贷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还款凭证等,以证明自己参与了还贷。在离婚时,要求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进行分割补偿。
(二)若房屋是婚后购买,女方虽没出钱,但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收入是共同财产,女方可与男方协商房屋分割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女方可争取房屋所有权或获得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