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民间借贷没有借条的情况下,要及时收集转账记录,这能证明款项的流向。
(二)保存好与借款相关的聊天记录,其中可能包含借款的协商内容。
(三)若有电话沟通借款事宜,可进行电话录音,作为证据。
(四)寻找了解借款情况的证人,让其提供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