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升自身抚养能力,努力获得稳定工作以确保有稳定收入,为孩子提供优渥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准备舒适、安全且利于孩子成长的居住环境。
(二)展现自身抚养意愿,在日常生活中多陪伴孩子,积极参与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体现出对孩子成长的高度关注和责任心。
(三)尊重孩子自身意愿,若孩子年满八周岁,应耐心沟通,让孩子能够表达出自己真实的想法。
(四)收集对方不利因素的证据,留意对方是否存在不良嗜好、严重疾病或者虐待孩子等行为,并保留相关证据。
(五)强调孩子长期生活习惯和成长环境的重要性,向法院说明维持现状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