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先明确子女实际需求,如日常开销、教育费用等;再了解父母双方经济状况,有固定收入的按比例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同时结合当地生活水平,综合考量确定数额。
(二)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百分之五十。
(三)出现特殊情况,如原定抚养费不够维持生活、子女患病上学费用增加等,子女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