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据收集要全面细致。除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邮件往来、工程相关文件外,还可以收集证人证言等,以更充分地证明款项性质、金额及与第三方的关联。
(二)明确款项性质。仔细判断第三方收款是否构成不当得利,若不确定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三)协商时注意保留记录。与第三方协商过程中,通过书面、录音等方式保留协商内容,便于后续维权。
(四)诉讼准备要充分。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前,整理好证据,确保诉求和证据之间有紧密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