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时,按约定赔偿。若约定违约金低于损失,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若过分高于损失,可请求适当减少。在这种情况下,要及时收集实际损失的相关证据,以便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合理请求。
(二)合同无约定时,损失赔偿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履行合同后可获利益,但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欺诈消费者,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担责。此时要明确可主张的赔偿范围,收集好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