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对方协商:以平和沟通的方式,和另一方就探视问题达成一致,明确好探视时间、地点、方式等细节。
(二)提起诉讼:若协商没有结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探视权。法院会依据具体案件情况,对探视的时间、方式等作出判决。
(三)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支付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拒不协助行使探望权的个人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但不会对子女的人身和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