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看快递服务合同,按其中关于延误赔偿的约定主张赔偿。
(二)若合同未约定,保价快件按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未保价快件依照民事法律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三)先与快递公司客服联系,说明情况、提供运单号并提出赔偿诉求。
(四)若与快递公司协商不成,向快递公司总部投诉。
(五)可向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进行申诉,由邮政管理部门介入调解。
(六)若上述方式无法解决,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