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加快法院执行离婚房产的速度,双方应积极配合执行工作,主动提供房产相关资料和协助办理手续。
(二)若遇到一方抗拒执行的情况,另一方可及时向法院反映,要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如罚款、拘留等促使其配合。
(三)在执行过程中,密切关注执行进展,对可能出现的案外人异议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及时提供证据证明房产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此条虽规定终结执行情况,但侧面反映执行过程中需遵循一定程序和应对特殊情况,以保障执行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