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孩子随要饭者生活,若要饭者是直接抚养方,另一方认为环境不利孩子成长可起诉变更抚养权;若要饭者非直接抚养方,直接抚养方可协商减少其与孩子接触,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审理变更抚养权案件时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当要饭者为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若存在无法保障孩子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另一方起诉变更抚养权,法院大概率会支持。若要饭者并非直接抚养方,从保障孩子健康成长角度,直接抚养方有权利要求其减少与孩子的接触。法律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是关键。如果遇到此类抚养权相关的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及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