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对责任认定无异议:可自行协商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后签订赔偿协议,并依照协议履行赔偿。
(二)协商不成:受害方准备起诉状、责任认定书、医疗票据等证据,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要求责任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
(三)责任方有保险:受害方可要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由责任方承担。
(四)对责任认定有异议: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