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在女方哺乳期内,若无特殊情况不要提出离婚,否则法院一般不予受理。若认为存在确有必要受理的情形,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说明。
(二)女方若想争取两周岁以内子女抚养权,可积极准备自身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生活环境、身体状况等。
(三)夫妻双方可先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若协商不成,等待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女方哺乳期没工作,可在财产分配时向法院说明情况,争取适当照顾;若生活困难,可要求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给予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