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父母打官司时用孩子银行卡是否可行需分情况,孩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同意且资金往来合法合规则可行;孩子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孩子利益使用一般可行,损害其权益则不被允许,且法院可能审查资金情况。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银行卡有自主支配权,父母经其同意使用且合法合规,法律通常认可。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财产由监护人管理,监护人应维护被监护人利益。打官司若为家庭整体利益且不损害孩子权益,父母使用孩子银行卡合理;若挪用、损害孩子财产权益则违反法律规定。在诉讼财产保全或执行阶段,法院会审查银行卡资金归属和使用情况。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