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法定障碍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不可抗力可收集自然灾害的新闻报道、政府公告等证明文件。
(二)当面临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时,要保留好相关凭证。比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可通过书面函件、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并留存记录;若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最好有书面协议或聊天记录。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时,要注意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准备好完整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法定事由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