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无需退还彩礼的条件,即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婚前给付未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
(二)收集并保留相关证据,像共同生活开销的发票、彩礼使用的合同等,以此证明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或者不存在需要返还的情况。
(三)撰写答辩状,在其中清晰地阐述自己对于彩礼问题的观点和理由。
(四)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