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侵权行为判定
要判断是否存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实施如复制、发行、表演、改编作品等著作权法禁止的行为。在日常创作和传播中,使用他人作品前应先获得许可,保留好相关授权文件。
(二)判断主观过错
需确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故意是明知行为会侵权仍去做,过失是应预见却未预见或预见了却轻信能避免。相关人员应提升法律意识,在使用作品时谨慎审查。
(三)确认损害事实
查看是否有对著作权人财产权和精神权利的损害。财产权损害表现为经济收入减少,精神权利损害如歪曲、篡改作品损害作者声誉。
(四)确定因果关系
要证明损害事实是由侵权行为直接导致的。收集相关证据,如时间先后顺序、行为与损害的关联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等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