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儿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房产登记在其名下,卖房行为通常有效,父母无权干涉;若房产是家庭共有财产,儿子擅自出售,父母可收集证据协商或诉讼维权,若买方构成善意取得,房屋可能无法追回,父母可要求儿子赔偿损失。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登记在自己名下房产的处分行为通常有效。但当房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时,处分共有的不动产需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儿子擅自卖房属于无权处分。父母可先收集购房合同、出资证明等房产为共有财产的证据,接着与买方和儿子协商确认卖房行为无效,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判定合同无效、追回房屋。然而,若买方符合善意取得条件,房屋可能无法追回,这种情况下父母可要求儿子赔偿损失。若您在类似房产纠纷中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