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结婚两年后想请求返还彩礼,先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情形。若双方已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两年,通常不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两种情形。
(二)若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在离婚时生活困难,且以离婚为前提,可请求返还部分彩礼。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三)若无上述法定情形,一般无需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