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建筑合同违约情况,当违约方不履行义务,守约方应及时书面通知违约方按合同继续履行工程建设,保留好通知证据。
(二)工程质量有问题时,要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修理、返工或改建,并对过程进行监督记录。
(三)对于赔偿损失,守约方要收集好因违约遭受损失的相关证据,如费用支出凭证、预期收益证明等。
(四)若合同有违约金条款,当违约金不合理时,可准备好实际损失的证据,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