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快速离婚,女方应尽量与对方协商一致,走协议离婚程序。在冷静期内双方都要保持沟通,冷静期届满后及时共同去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若选择诉讼离婚,女方要提前准备好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等情况,这样能增加一次判离的可能性,避免二次起诉。同时,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加快审理进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