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明确区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在结婚登记前,对自己已取得的财产进行梳理和记录,保留好相关凭证,如工资单、产权证书等。
(二)对于可能涉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要确保有明确的书面文件表明只归一方所有。
(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双方应平等协商,重大财产处理要取得对方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