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权利同等,不直接抚养方有探视权,双方可协议探视方式,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法院可中止探视,中止事由消失应恢复。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在法律上地位平等,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父或母拥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另一方需协助。对于探视权的行使细节,先由父母双方自行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则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时会以子女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结合父母实际情况来确定,可能有固定时间地点的探视安排,也会根据孩子情况灵活调整。当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探视情况,法院有权依法中止,待不利因素消除,探视权应恢复。如果在非婚生子女探视权方面遇到问题或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及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