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事故证明材料,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它能清楚划分各方在事故中的责任。
(二)准备身份证明材料,索赔人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若委托他人代理索赔,还得有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三)整理医疗相关材料,医院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可证明受伤状况,医疗费票据和费用清单是索赔医疗费用的关键凭证。
(四)获取误工证明材料,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工资银行流水、完税凭证,有助于确定误工费赔偿数额。
(五)若有伤残情况,需进行伤残鉴定并取得伤残鉴定意见书,以此作为索赔残疾赔偿金等费用的依据。
(六)准备财产损失材料,如车辆维修发票、定损单,财物损失的购买凭证等。同时保留好交通费用票据,用于索赔交通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