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谁主张、谁负担的鉴定费负担方式不符合诉讼法理。就诉讼 法理而言,败诉的当事人对诉讼活动的开始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亦应对诉讼中用于裁判的费用具有相应的承担义务。鉴定费是鉴定人协助法院证据调查过程中 所产生的费用,是帮助法官解决专业性问题、弄清案件实情以保证公正裁判的必要费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鉴定费理应由败诉方承担。
2、谁主张、谁负担的鉴定费负担方式也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的法律原则。鉴定的启动与鉴定意见的采纳最终乃是由法院审查决定,而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并没有实际的鉴定委托权、鉴定意见采用权,鉴定人及其鉴定意见也不对任一方当事人负责,如果一律要求主张鉴定的当事人承担该项程序费用,即与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不相契合。
以上就是一些司法鉴定 2018规定的东西。